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以及平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涉及线上教学课程停课不补。
二、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校园管控、舆情监控、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人员外出报备制度、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三)各单位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四)清明期间,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不外出参加祭扫活动,鼓励开展文明、绿色、远程祭扫活动,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确保平安过节。
(五)清明节期间学校总值班室按照4月1日至15日值班安排进行。
请各单位做好通知并贯彻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